尊敬的王市长、各位领导、各位委员:
我是武汉襄阳商会会长袁道银,今天发言的题目是:《关于加强商会建设发展的几点建议》。
商会在招商引资、招才引智方面对襄阳经济发展起到了一定作用。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非公有制经济的不断发展,商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实现政府与商人、商人与商人、商人与社会之间的相互联系,在现代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。
商会组织目前总体上处在上升阶段,但是商会在发展过程中,也存在着部分问题,一定程度上制约着商会功能的发挥。结合本人在商会工作的实际情况,我认为商会存在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:
发展环境有待改善。迄今为止,现有法律法规中没有商会法,协会法,商协会作为社会团体,其性质、职能、权益等缺乏明确的法律规定,这给商协会的发展带来了一定的困难。
商会的统战性、经济性、民间性“三性”特征受到了一定程度上的制约。另外,一些民营企业家对新形势下的商会的性质特点、职能作用还不够了解,认为商会就是收费、开会、捐款的组织,加入商会不能给企业带来直接的经济利益和好处,反而增加了企业负担,导致商会对民营企业家的吸引力不够。
自身建设相对滞后。有的商会班子成员忙于自己企业的营运管理,疏于商会管理,认为商会自身建设可有可无,无关紧要,在会员发展、班子建设、会员素质提高和规章制度建设等方面存在认识不够,工作制度不够健全、内部运行不能完全规范,在工作中存在相对随意性的现象;有的商会机构设置简单,专职和专业人员少。
作用发挥不够明显。有的商会对工作研究不够,缺乏长远规划和系统思考,对如何围绕党委、政府的战略部署和工作中心开展工作,赢得党委、政府关注支持思考的不多;对如何通过实实在在的服务,赢得会员的认可信任手段不够;对如何加强与政府职能部门的联系沟通,争取支持的办法不多,制约了商会的作用发挥,影响了商会的发展建设。
商会作为市场经济条件下重要的自治性经济社团组织,其性质、地位、职能、作用、权益等都缺乏明确的法律规定,这给商会发展带来较大影响。
为此,建设推进商会立法工作,制定出台适合现行经济体制的管理规范及配套政策法规,明确商会的权利、义务、职能、作用等,使之规范化、法治化。同时,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对商会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,结合当地实际制度出台商会发展意见,创新商会管理体制,规范商会运行机制,加大扶持力度,加强监督管理,利用政府资源为商会建设发展提供信息引导和宣传等方面服务,推动商会组织加快发展。
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是工商联的重要职责。商会是加强党委、政府与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联系、开展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统战工作的有效载体和重要平台,各级工商联机关要切实加强和和推动商会建设,通过这一载体和平台,最大限度地团结非公经济人士,指导商会不断提升自律自治和服务企业的能力,不断提高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政治思想素质、参政议政水平,经营管理能力,社会责任意识,通过他们的示范表率作用,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,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。
商会是以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为主体的社团组织,他们既是参与者,也是建设者,更是受益者。各商会要加大会员发展力度,对愿意参加商会且具备一定实力规模的企业要及时吸收进商会队伍,扩大商会的规模和覆盖面,为商会输入新鲜血液;要按照“自愿入会、自选领导、自聘人员、自筹经费、自理会务”原则和“自我管理、自我服务、自我协调、自我约束、自我教育”方针,加强商会自身建设,切实发挥商会的引导作用、扶持作用、管理作用、互助作用、拉动作用等,不断提高商会履职能力,为经济社会加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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